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影響評價法》及《環境影響評價公眾參與辦法》法律法規的要求,現將青川縣平峰錳業有限責任公司青川縣平峰錳業紅巖背錳礦開采環境影響評價工作情況進行第二次公示,歡迎社會各界人士提出環境保護方面的寶貴意見,公示內容如下:
一、建設項目情況簡述
(1)建設項目名稱:青川縣平峰錳業紅巖背錳礦開采
(2)建設單位:青川縣平峰錳業有限責任公司
(3)建設項目性質:擴建
(4)項目建設地點:廣元市青川縣關莊鎮陶龍村
(5)建設內容:礦區范圍為0.1563km2,在工業廣場庫房旁新建1件危廢暫存間(10m2)、新建與改造礦山生產便道共計5km、露天采場上部新建截水溝590m、新增挖掘機2臺、裝載機2臺、小型運輸汽車10臺等。本項目開采規模為3萬t/a,礦山服務年限為7年。
二、建設項目對環境可能造成影響的概述
廢水:廢水主要為露天采場初期雨水、排土場淋溶水、車輛車輪沖洗水、噴霧降塵徑流水以及生活污水。
廢氣:主要包括開采工作面作業揚塵(開挖、裝卸、鉆孔、鑿巖、破碎等)、爆破粉塵及炮煙、排土場堆存粉塵、運輸道路粉塵、工業廣場裝卸粉塵和食堂油煙。
噪聲:主要來源于設備噪聲。
固廢:剝離的表土、開采廢石、危險廢物及生活垃圾,危險廢物主要為機械維修廢機油、含油手套及棉紗。
三、預防或者減輕不良環境影響的對策和措施的要點
廢水:①在采場上部及兩邊設置排洪溝,防止采場外圍大氣降水倒灌進采場,對于采場內部,初期雨水以及采場噴霧降塵徑流水通過在露天開采區的下游設置排水溝將廢水排至沉淀池,廢水經沉淀池沉淀后回用于露天開采、道路、排土場地灑水降塵過程中,不外排;②排土場兩側設置有排水邊溝,排土場已設一條支盲溝,引流排土場淋溶水以及排土場噴霧降塵徑流水至擋土墻下方排土場廢水收集池,經沉淀池沉淀后作為回用水回用于排土場,不外排;③道路噴霧降塵徑流廢水沿著道路排水邊溝排入道路底部末端沉淀池沉淀后回用于道路灑水降塵使用;④本項目在工業廣場出口西側設置洗車平臺,對出場車輪進行沖洗,沖洗水經過排水溝排入洗車平臺下方沉淀池沉淀后上清液回用于清洗過程中,廢水不外排;⑤項目工作人員在工業廣場辦公生活區進行吃飯、住宿,項目食堂廢水通過隔油裝置隔油后和生活污水一起通過化糞池收集后用于周邊林地灌溉,不外排。
廢氣:①對于露天開采區,建設單位擬采取濕式鑿巖、濕式鉆孔的作業方式,同時在開采工作面、鉆孔鑿巖工作面、爆破工作面噴霧灑水裝置進行降塵;②針對排土場粉塵,報告要求在排土場安裝噴霧降塵裝置,噴霧灑水降塵,同時在排土場表面覆蓋防塵網;③對于運輸道路粉塵,通過運輸道路揚塵通過降低車速、汽車加蓋防塵網,同時通過配備灑水車灑水降塵;④針對工業廣場廢石裝車區,設置三面圍擋與噴霧降塵系統;⑤針對食堂油煙,通過集氣罩+油煙凈化器凈化后排放。
噪聲:本項目主要噪聲治理措施為減震降噪、選用低噪聲設備、采取合理安排運營時間,夜間不進行生產,派專人定期維護機械設備,定期保養,保證其處于正常使用狀態等。
固廢:①剝離表土、開采廢石:廢石部分回用于現狀采空區回填、部分用于礦山道路修建、部分送排土場內堆存;針對后續開采,根據礦山周邊實際,廢石部分用于建筑砂石加工,表土回用于現狀采空區綠化復墾。其余廢石排至排土場堆存,經分析,排土場容積能夠滿足廢石以及表土堆放要求。②對于廢石資源,建設單位本著“減量化、資源化、無害化”的原則,能利用則利用,不能利用則合理處置,符合固廢處置要求,不會造成二次污染。③沉淀池沉渣:沉淀池沉渣產生量小,收集后直接轉運至排土場進行堆存,和廢石一并處置。④廢機油、含油手套及棉紗:廢機油、含油廢抹布分類別進行收集,并臨時儲存于機修間西北側危廢暫存間,定期交由有危廢資質的企業處置。
四、環境影響報告書提出的環境影響評價結論的要點
(1)本項目建設符合國家產業政策,符合相關規劃,符合清潔生產要求。
(2)本項目對其生產過程中產生的污染物采取了有效的防治措施,做到達標排放。
(3)本項目建成后不改變地區環境質量現狀。
五、公眾查閱環境影響報告書征求意見稿的方式和期限,以及公眾認為必要時向建設單位或者其委托的環境影響評價機構索取補充信息的方式和期限
自本次公示時間起10個工作日內,公眾可以通過聯系建設單位青川縣平峰錳業有限責任公司或環評單位漢中市環境工程規劃設計集團有限公司查閱征求意見稿(聯系方式附后)。
環境影響報告書征求意見稿全文的網絡鏈接: https://pan.baidu.com/s/1uLmvV7OhwgvndNCcw468kQ 提取碼:gxdd
公眾意見表的網絡鏈接:https://pan.baidu.com/s/1S9Dj86PrJbjt8EVkkv7_Dg 提取碼:m6hb
六、征求公眾意見的范圍和主要事項
若您對項目建設或本環評工作有何意見或建設性意見,請您在10個工作日的公示期間內與環評單位聯系。
七、征求公眾意見的具體形式
公眾可以采取打電話和郵寄信件等多種方式發表意見,建設單位和環境影響評價機構將根據公眾意見在最終的環境影響報告書中給出采納與否的說明。
八、公眾提出意見的起止時間
從本公示之日起10個工作日內。
九、聯系方式
(一)、建設單位名稱及聯系方式
1.建設單位名稱:青川縣平峰錳業有限責任公司
2.地址:青川縣建峰鄉開峰村三組
3.聯系人:何總
4.電話:18160083399
(二)、環境影響評價機構名稱及聯系方式
1.評價機構名稱:漢中市環境工程規劃設計集團有限公司
2.地址:漢中市漢臺區前進西路與興元路什字西北角/成都市高新區大鼎世紀廣場2棟2104
3.聯系人:王先生
4.電話:18190778960